分类:签约认购来源:楼团团2022-09-12 19:27:33
新房认购通常7-15天内可以签购房合同,一般认购书上也会备注7天后签合同,支付首付款,半个月后交余下的款项。如果购房者有事,可申请延期签约,否则就需要支付相关的违约款。
1、贷款审批超出合同时间
这个问题,关键要看买卖双方关于贷款审批超期的具体约定。有约定的从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一般的交易习惯,贷款未按期审批视同贷款未审批通过,买方应在过户前以现金方式补足房款。
如果未按期补足的,视为买方逾期付款,卖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追究买方违约责任。因此,购房者在签订合同前,建议对于贷款审批的问题进行详细约定,例如贷款超期或额度不足的情况下,能否再向其他银行申请贷款,贷款不足的情况下买方是否有权解除合同。
2、售楼处的宣传海报与实际情况不符
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属于要约邀请,通俗说就是邀请购房人与开发商订立合同的意思,这句话通常会写在宣传海报的最下方。
一般情况下,宣传海报内容不视为合同条款,双方的权利义务由双方签署的正式买卖合同调整。但是开发商对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3、开发商逾期交房
开发商发生逾期交房的,购房者通常可主张以下权利:
(1)追究开发商逾期交房的滞纳金。
(2)若开发商超过一定期限仍未能交付,购房者有权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合同的,开发商除应退还房款外,还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合同解除的违约金。
需要指出,目前绝大多数开发商会要求购房者在办理交房前付清全款,在此前提下,如果购房者未付清房款,即便超过了合同约定的交房截止日期,购房者也无权追究开发商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