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户口迁移来源:楼团团2022-09-12 19:24:31
落户证明到落户单位,一般来说落户证明是由人事局开的,也有可能是由派出所开的,这要依据各地的情况而定,如果是当地的职工或者工作人员,则是由人事局直接开落户证明,如果是刚刚出生的婴儿,那么就可以去当地的派出所去进行落户登记。
一、 公民姓名、曾用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含15位升18位证明)、民族、出生日期、出生地、籍贯、户籍所在地住址等九类事项,完全能够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等法定身份证件证明的事项。
二、户口簿上能够证明户口迁移情况、住址变动情况、户口登记项目内容变更和更正情况、注销户口情况、同户人员与户主间的亲属关系等5类事项。
三、婚姻状况、文化程度、兵役状况、职业、服务处所、血型等非公安机关主管事项。
一、《居民身份证》。
二、学生集体户内人员,还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单位集体户、驻沪办、博士后工作站集体户内人员,还需提供加盖单位人事或保卫部门印章的《集体户口个人信息页》复印件。
三、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内人员,还需提供人才类“集体户”设立单位审核同意签发的《同意办理户口、身份证事项证明》。
四、社区公共户人员,居住在本市的,提供本市实际居住凭证(《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或者《居住核查表》或者实有人口信息登记在户籍地派出所辖区),居住在非本市的,提供在当地居住生活的凭证。
五、部队集体户人员,还需提供所属团级以上部队政治部门出具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