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拆迁补偿来源:楼团团2022-09-12 19:24:32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农村安置房转让协议是依法成立的,就具有法律效力,对当事人是具有约束力的,受我国法律的保护。转让协议中详细的记录着转让房屋的详细信息,以及双方需要履行的义务。
农村安置房具体属于什么产权,主要还是根据当地政策来定。多数情况下,农村拆迁属于征地拆迁,根据《土地管理法》中的有关规定,农民拆迁安置房一般有以下两种性质:
1、小产权房
在集体土地上由村里统一规划建房,安置时按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成员人口分配住房面积。
一般这种房屋是属于小产权房,只供农业人口解决居住问题,土地性质是集体土地宅基地性质,在当前的法律规定下不允许上市交易,对集体土地上房屋是否通过流转交易的改革目前处于探讨阶段。
2、不完全产权
由于城市建设规模的扩大,一些城市的近郊乡村变为城中村,征地拆迁后农民成了失地农民,农业人口将转为城镇户口,这种情况下的安置房通常是政府划拔土地建房,这种房屋性质是不完全产权的房屋,5年内不准上市交易,5年后交易时需补缴土地出让金。
如果之前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安置房也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后由夫妻协商分割。如果之前的房子属于个人财产,安置房也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用分割。但应该给予一些补偿给对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