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购房税费来源:楼团团2022-09-12 19:22:09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的一种税,一般会按房屋的计算税收余值或者是租金收入为计税的依据进行收税,是向产权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一般是从价计征活或者从租计征。
房产税征收对象:
房产税的纳税人为房产的产权所有人。如果产权属国有,其经营管理的单位为纳税人;产权出典的,承典人为纳税人;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当地或产权未确定以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其代管人或使用人为纳税人。房产税的征收对象为房产。所谓房产是指以房屋形态表现的财产,包括其附属的设备,但不包括独立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等。房屋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有柱)、能遮挡风雨,可供人在其中生产、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存物资的场所。
房产税计税依据:
房产税分为按房产余值从价计征或按租金收入从租计征两种。 对经营自用的房屋以房产计税余值为计税依据;对于出租的房屋,以租金收入(不含增值税)为计税依据;
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
注意:融资租赁的房产,由承租人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和个人,依照房产余值代缴房产税;对出租房产,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有免收租金期限的,免收租金期间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