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公积金来源:楼团团2022-09-12 20:04:35
根据上海市个人住房贷款申请政策规定,在上海申请公积金贷款,借款申请人、共同借款申请人条件如下:
1、借款申请人与共同借款申请人为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包括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统称自愿缴存者);
2、在外省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需先行提供并审核《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并符合异地贷款相关政策要求;
3、符合国家及本市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的条件;
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已年满18周岁且未达法定退休年龄(法定离退休年龄:男性60岁、女性55岁);
6、公积金账户唯一且未被冻结,当前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规定期限(6个月),且没有未终止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约定(包括但不限于住房公积金提取还贷约定、住房公积金提取支付租金约定及其他住房消费提取约定等);
7、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与还款意愿;
8、具有稳定合法的经济收入来源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借款申请人家庭或共同借款申请人家庭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债务或者可能影响公积金贷款偿还的其他债务;
9、借款申请人家庭与共同借款申请人各无或仅有一次公积金历史贷款次数;
10、借款申请人必须是购买本市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产权人并能够提供购买的相关合同或者证明文件、身份证明、首付款证明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材料;
11、已支付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付款资金;
12、能够提供市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
13、借款申请人本人占抵押物份额不低于所有产权人平均份额;
14、共同借款申请人应当为申请人的配偶、父母、子女;
15、共同借款申请人应当承担偿还公积金贷款的共同还款责任;
16、借款申请人与共同借款申请人符合市公积金管委会或市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1、贷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所需要的资料。
2、对资料齐全的借款申请,银行及时受理审查,并及时报送上海公积金中心;上海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银行。
3、银行按公积金中心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由借款人夫妻双方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并将借款合同等手续送公积金中心复核,公积金中心核准后即划拨委贷基金,由受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
4、以住房抵押方式担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区的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或协议由夫妻双方签字,有价证券质押的,借款人将有价证券交管理部或盟中心收押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