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土地政策来源:楼团团2022-09-12 21:32:37
宅基地的面积主要是指宅基地上的建筑物的占地面积与宅基地的空闲面积之和。具体为建筑物和构筑物以墙外包为界,拼接的以墙中或柱为界,挑出的阳台和楼梯等以突出部分垂直投影计算占地面积,但底层不得构筑。如果是由两户或者两户以上使用同一土地的,用地面积按房屋产权的建筑面积与总面积的比例分摊。弄堂用地,使用楼上的农户分摊面积为一半,其他为共用面积。如果是通过购买商品房和以公开有偿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或集体土地有偿流转取得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不计入宅基地面积。
1、农村宅基地的性质不会因为村民的身份变化而有任何变化,因为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而不是个人。
2、农村宅基地有一定的福利性质,这福利主要会表现为农民可以通过申请得到宅基地获取基本的生活条件,从而享受到最低限度的福利,非农户口就不行。
3、农村宅基地的无期限性,因为宅基地使用是没有时间限制的,所以农民就有了稳定的居住条件。
1、按照相关规定,应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并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张榜公布。公布期满无异议的,报经乡(镇)审核后,报县(市)审批。经依法批准的宅基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应及时将审批结果张榜公布。
2、需要符合其条件,即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或者是外来人口,成为了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但没有宅基地的。又或是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3、另外如果申请时年龄未满十八周岁,或原有宅基地的面积已经达到规定标准或者能够解决分户需要,或者已经卖出过或者出租村内住房的,这几种情况下,是不可以再申请宅基地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