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土地政策来源:楼团团2022-09-12 21:30:33
户口性质为农业户口,而户口所在地一般要求在地址所在地。对于那些不再区分农业与非农户口户口的城市,也会有相应的规定。如广州市农村村民住宅规划建设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中就提到了“在我市行政村范围内,经公安机关登记的具有本市农业户口(或2010年5月1日起登记为居民户口家庭户的原农业户口)”。
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已有、已出租或一户多宅等情况时,建房申请是不被通过的。
在年龄和分户条件上,有的地方会有所规定。
如村镇土地利用整体规划、村镇建设计划、村集体建设用地范围内、城乡规划等规定,如果是建房的话,那么还得看宅基地是否符合规划、是否在规划范围内外。
有的地方对每户村民能拥有的建房面积和高度有所限制,如果超过限制,那么建房申请也可能不被通过。
新建住宅和翻建住宅所要满足的条件略有差别,翻建住宅时,有的地方会要求原住宅产权清晰。
如是否位于地质灾害危险区域、用地手续是否齐全等其他条件是否满足要求。
注意:各地对于农村村民住宅管理规定是有差别的,大家建房前,尽量先了解当地实行的农村住房管理办法,以了解具体的条件、流程、申请表格等要求,看看自己有哪些条件不符合、需要准备哪些材料等等,避免后期出现纠纷。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我国每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且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用地标准,对于出卖、出租房屋的,再申请宅基地时不予批准。宅基地的申请一定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申请的宅基地需满足如下条件:
1、申请的宅基地位置必须符合土地方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
2、申请面积是否符合宅基地审批标准,农村村民宅基地标准为每人20至30平方米,3人以下户按3人计算,4人户按4人计算,5人及以上按5人计算;
3、申请人的户口必须在申请宅基地所在村组。除回乡落户的外,禁止批准城镇居民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建住宅;
4、一户农村居民只能有一户宅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