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土地政策来源:楼团团2022-09-12 21:30:34
想要在农村建房,首先要申请宅基地使用权,无论是翻建旧宅子还是重新建新房子都要符合当地建房规划,一定要注意以下建房条件:
1、在建宅基地之前一定要在申请审批,而且一定要确保建设的新房在审批范围内;
2、要符合“一户一宅”的分户条件,合理合法批到宅基地的人家可以建新房;
3、老宅基地被判属于危房,可以建新房;
4、翻建旧宅基地。
1、提出申请: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农户,以户为单位向所在村民小组提出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书面申请。
2、小组公示:村民小组收到申请后,应提交村民小组会议讨论,并将申请理由、拟用地位置和面积、拟建房层高和面积等情况在本小组范围内公示。
3、村组织审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村民小组将农户申请、村民小组会议记录等材料交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级组织)审查。
4、报送乡镇政府审批:村级组织重点审查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实有效、拟用地建房是否符合村庄规划、是否征求了用地建房相邻权利人意见等。审查通过的,由村级组织签署意见,报送乡镇政府。
全面落实“三到场”要求。
1、开工查验到场:收到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后,乡镇政府要及时组织农业农村、自然资源部门实地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和地类等。经批准用地建房的农户,应当在开工前向乡镇政府或授权的牵头部门申请划定宅基地用地范围,乡镇政府及时组织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到现场进行开工查验,实地丈量批放宅基地,确定建房位置。
2、验收到场:农户建房完工后,乡镇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实地检查农户是否按照批准面积、四至等要求使用宅基地,是否按照批准面积和规划要求建设住房,并出具《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验收意见表》。
3、农村用地建房动态巡查
各地要依法组织开展农村用地建房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置涉及宅基地使用和建房规划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探索设立村级宅基地协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