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公租房来源:楼团团2022-09-12 21:28:37
新就业大学生和创业人员申请市本级公租房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具有杭州市区(不含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临安区,下同)常住户籍,或持有杭州市区、萧山区及余杭区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
2)申请人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毕业未满7年(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不受毕业年限限制);
3)申请人在杭州市区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或社会保险金6个月(含)以上,或持有杭州市区营业执照和1年(含)以上完税证明;
4)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收入低于61172元(申请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其申报的经济收入不作为审核条件);
5)申请家庭在杭州市区、萧山区及余杭区无房;
6)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杭州市区、萧山区及余杭区无住房资助能力,具体标准如下: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市区、萧山区及余杭区拥有2套以下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50.55平方米的,认定为直系亲属在本市区、萧山区及余杭区无住房资助能力。
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市本级公租房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具有杭州市区(不含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临安区,下同)常住户籍5年(含)以上;
2)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61172元;
3)申请家庭在市区、萧山区及余杭区无房。
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廉租住房)申请市本级公租房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至少有一人具有杭州市区(不含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临安区)常住户籍(不包括学生户口)并居住5年以上;
2)持有效期内的《杭州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证》或《杭州市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证》或《杭州市低收入家庭认定证明(住房保障专用)》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杭州市区常住居民低保标准的2.5倍(含)(2019年7月1日以后杭州市区常住居民低保标准的2.5倍为每人每月2602.5元);
3)人均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含)以下,或3人以上家庭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在45平方米(含)以下。
1、去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申请窗口咨询和填写表格(申请条件请登录市住建委网站查询),经过“三级审核、两次公示”的程序,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发放备案表。
2、市和各区每年都要开展公租房摇号工作,您看到摇号公告或者收到摇号通知,一定要在规定的时间去指定地点进行登记后再参加摇号,摇号过程由公证部门现场监督,摇号结果和选房顺序都会向社会公示。
3、公租房具备入住条件后,各区住保办会通知您按照摇号顺序依次选房,同时签订合同、办理入住手续。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还可以申请公租房租金补贴。
为进一步提高分配效率,对于公开摇号选房后的剩余房源,采用“先到先得”的方式继续向备案家庭配租,如还有剩余,经批准后,可面向社会单位进行集体租赁或面向新就业职工专项配租。对申请集体租赁的社会单位也将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