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经济适用房来源:楼团团2022-09-12 21:28:38
已有一套经济适用房不可以再以自己的名字购买商品房,如果以自己名字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就要收回。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已经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又购买其他住房的,原经济适用住房由政府按规定及合同约定回购。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
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1、经济适用房的销售对象,主要是家庭年收入在3万元以下的住房困难户,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销售给教师和离退休职工。
2、如果要购买经济适用房,需要由职工所在单位(如果没有固定职业,就由户口所在的街道办事处)出具租房收入情况调查和审查证明,然后由经适房项目建设单位进行审核,符合条件才能购买。
3、经济适用房的销售价格,低基准价是每平米1500元,根据地段等房屋的条件不同,房价也有所不同。销售价格主要由以下因素影响:征地和拆迁补偿、安置费;勘察设计和前期工程费;建设安装工程费;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建设费;这4个的和为基数的2%以下的管理费;贷款利息;税金等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