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继承赠与来源:楼团团2022-09-12 21:28:30
因房产继承发生纠纷的情况现实中很多,为了避免继承人以后因房产而产生纠纷,部分房产所有人会在生前就将房产权交给指定的继承人,这就是所谓的“立遗嘱”了,比如分给子女,这种行为是合法的,但这样做并非继承,只能算作赠与。
法定继承人是指依法可以担任继承人的继承人。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如果被继承人作出遗嘱,遗产应转让给合法继承人以外的人,或者被继承人在生前就立遗嘱要将房子捐献出去,这只能算作遗赠,并不是继承的。
房产继承人只能继承被继承人生前的个人财产,重点就是生前的“个人财产”。另外,如果被继承人生前的房子是共有房子,那么,在继承时免不了要产权分割,只有分割后属于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才能被继承。
法定继承是指继承人按照继承的顺序和依法继承的方式继承的。依法继承的,由第一继承人继承,第二继承人不得继承第一继承人。一般来说,同一继承人其实也是可以平等地划分遗产,如果协商一致,他们也可以不平等地划分遗产的。
关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而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而是第二顺序继承人。
1、所有具有第一继承人资格的人到公证处做房屋继承公证,需要材料如下:
①所有到场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婚姻关系证明、与被继承人的关系证明;
②产权人的死亡证明、户口注销证明(户口本)、婚姻关系证明;
③房产证、原值发票、原始购房合同;
④公证费。
2、继承人持家庭成员二代身份证、全家户口本、有效婚姻关系证明、继承公证、房产证、产权人死亡证明、户口注销证明到该房产主管税务所办理免税手续,无需缴纳税费,然后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