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公租房来源:楼团团2022-09-12 21:27:43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退回公租房:
1.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2.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3.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
4.承租人累计6个月以上拖欠租金的,应当腾退所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
5.租赁期届满需要续租的,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3个月前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6.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经纪人员不得提供公共租赁住房出租、转租、出售等经纪业务。
不同城市对于公租房申请条件的规定是不同的。以厦门为例,厦门公租房的申请条件如下:
须同时满足:
①在厦无住房;
②申请人应当与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
③经市人才管理部门认定的高层次人才、骨干人才或者入选区级以上(含区级)各类人才计划、人才工程、人才项目的人才;
④未享受政府其他住房优惠政策;
⑤符合具体批次的所属行业、工作岗位、社保缴交等其他要求。
须同时满足:
①在厦无住房;
②申请人应当与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
③符合具体批次的所属行业、工作岗位、社保缴交等其他要求。
①申请人具有本市户籍;
②申请家庭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符合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③申请家庭上年度家庭收入不超过家庭年收入控制标准;
④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年满30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