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限价房来源:楼团团2022-09-12 21:15:18
一、家庭申请:
1、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2人具有本市户籍,且其中一人应当在申请之日前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申请人应当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本市工作和生活;
2、申请家庭在本市无住房或者申请家庭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符合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3、申请家庭在申请之日前3个自然年度(即2017年、2018年和2019年)家庭收入的平均值和上一自然年度(即2019年)家庭收入均符合规定的标准;
4、申请家庭资产符合规定的标准。
提醒:小孩户口也算。
二、单身居民申请:
1、年满30周岁在本市工作和生活的单身居民,在申请之日前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
2、在本市无住房或者住房建筑面积符合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3、申请家庭在申请之日前3个自然年度(即2017年、2018年和2019年)家庭收入的平均值和上一自然年度(即2019年)家庭收入均符合规定的标准;
4、资产符合规定的标准。
另外,(一)(二)中申请之日前已被民政部门确认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对象)、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且符合上述款第1项、第2项和第4项规定条件的也可以申请本批次保障性租赁房。
备注:上述申请条件为基本申请条件,其它包括家庭人口、婚姻、户籍、收入(资产)、住房等与取得保障性租赁房轮候资格相关的申请条件详见《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具体规定。
三、申请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的本市户籍家庭住房困难标准和家庭收入(资产)标准:
本市户籍家庭住房困难标准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高于12平方米。
申请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的本市户籍家庭收入(资产)标准:
1、1人户,家庭年收入不高于5万元,家庭资产不高于20万元;
2、2~3人户,家庭年收入不高于11万元,家庭资产不高于44万元;
3、4人及以上户,家庭年收入不高于15万元,家庭资产不高于60万元。
1、领取申请表:申请人向社区居委会领取或从市建设与管理局网站下载,并按要求填写。提交申请表和材料向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表、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户口簿、身份证、婚姻证明,需提供原件复印件。
2、进行申请条件审核:相关部门对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婚姻状况、户籍等情况是否符合限价商品住房申请条件进行审核。
3、公开摇号:市住宅办通过公开摇号方式确定申请人顺序号。
4、申请材料复核:市住宅办对申请材料进行复核。
5、资格公示:资格公示,公示时间为10天。公示无异议的,由市建设与管理局确认申请人限价商品住房购房资格。
6、发放购房通知书:市住宅办向经确认的,具备限价商品住房购房资格的申请人发放购房通知书,并组 织按申请人顺序号依次选房。
7、办理签订购房合同:市住宅办组织选定住房的申请人办理签订购房合同等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