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公租房来源:楼团团2022-09-12 21:12:13
1、在北京稳定就业一定年限,申请人必须是成年人,且在北京的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具有稳定的租金支付能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家庭收入符合相关规定标准(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含)以下)。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2000元。
3、还必须是没有私有住房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
4、年龄在18-45周岁,在北京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60个月以上。
5、申请人家庭成员在北京无住房,未享受过保障性、政策性住房。意思就是指刚刚毕业的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的学生和外地来京务工的无住房人员。但如果在北京的主城区有直系亲属,且该亲属可以提供住房上的帮助,那么就没有资格进行公租房的申请。
公共租赁住房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居住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包括一些退休老人及残疾人。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1、公共租赁住房为居民提供可租赁适当房源,这不仅可以引导鼓励居民租房,减轻中低收入群体购买住房的经济压力,而且可以减少“被买房”群体的数量,对抑制过高房价起到积极作用。
2、公共租赁住房面向中等以下收入群体出租,在保障范围上实现了与商品房的对接。公共租赁住房有助于克服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房的弊端。公共租赁住房扩大了保障范围,有利于解决“夹心层”住房问题。
3、公共租赁住房有益于弥补个人出租住房的不足。在我国,个人出租住房主要存在以下不足:一是数量少,尤其是在大城市可供出租的房屋数量远远不能满足需求;二是我国城市人口膨胀,住房资源紧缺,加之各城市纷纷出台“限购令”,致使私人出租住房难以成为租赁住房的主体,发展空间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