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经济适用房来源:楼团团2022-09-12 21:11:10
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条件是住房时间满5年,补交了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取得完全产权后就可以上市交易。
1、房屋权利人向住房保障提出申请,同时提交下列材料:
(1)《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申请审批表》;
(2)房屋权证书;
(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申请家庭户口簿;
(4)原经济适用住房购房合同;
(5)房屋买卖合同或赠与书;
(6)申请该经济适用住房时的夫妇双方同意上市转让的书面证明。
2、保障对该房屋的上市交易资格进行审核。经审核同意,房屋权利人到税务部门办理契税核价等手续。
3、房屋权利人到国土资源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4、房屋权利人和受让人到房屋登记机构办理权转移登记手续。
上市交易税费规定: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中,所发生的契税、营业税及附加、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土地税以及交易登记费按存量房交易的有关规定执行。
此外,因继承、遗赠、离婚以及法院裁定、判决、调解等法定原因需转移已购经济适用住房权的,不受5年上市交易年限的限制。
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具体时间以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
1、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
2、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 以上是经济适用房的出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