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公租房来源:楼团团2022-09-12 21:11:08
1、符合"三房"轮候家庭,即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轮候家庭。
2、符合本市城镇户籍家庭,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含)以下。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市相关部门根据本市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变化等对上述标准及时进行动态调整。
3、外省市来京家庭需要具备: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18周岁)且年龄不超过45周岁(含);申请人持有本市合法有效的居住证;申请人家庭成员在京均无住房,在京没有购房记录,且未享受过保障性、政策性住房;申请人在京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满5年(60个月及以上);申请人在京有稳定就业,工作单位须在北京注册,所处行业符合北京市产业发展需要,未列入产业禁止和限制目录。具体条件由各区人民政府结合本区产业发展、人口资源环境承载力及住房保障能力等实际确定。
4、产业园区主要用于解决引进人才和园区就业人员住房困难,具体申请条件由产业园区管理机构确定并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1、取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或廉租住房租金补贴资格的家庭通过公开摇号方式承租公租房的,可以申请公租房租金补贴。
2、城六区超出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城镇户籍家庭承租公租房并同时具备以下四项条件的,可以申请公租房租金补贴:申请当月前12个月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2400元。除承租的公租房外,无其他住房或虽有其他住房但已腾退。
3、本市其他区县超出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城镇户籍家庭,申请公租房租金补贴的家庭人均月收入、家庭总资产净值条件由区县政府自行确定,其余条件与城六区一致,并报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市财政部门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