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公租房来源:楼团团2022-09-12 21:11:07
1、A类保障对象:二人及二人以上家庭人均年收入3.8万元以下(含)、单身家庭年收入5.7万元以下(含),家庭总财产68万元以下(含)且未租住公有住房的几类人员可以提出申请:
(1)具有本市城区居民户籍(农村村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除外)且申请之日落户已满3年,在本市城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含)。
(2)在本市城区务工且在本市城区累计缴交养老等社会保险满4年,或属于与企业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本市城区累计缴交养老等社会保险满1年的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本人及其家庭成员须在本市城区无自有住房。
(3)属于在本市城区范围内的省、市、区属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且已转正定级的在编工作人员,本人及其家庭成员须在本市城区无自有住房。
2、B类保障对象:二人及二人以上家庭人均年收入5.7万元以下(含)、单身家庭年收入7.6万元以下(含),家庭总财产91万元以下(含),在本市城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含)且未租住公有住房的几类人员可以提出申请:
(1)具有本市城区居民户籍(农村村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除外)。
(2)在本市城区务工且在本市城区累计缴交养老等社会保险满3年。
(3)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含)职称或技师以上(含)的技能型人员,且在本市城区累计缴交养老等社会保险满1年。
B类保障对象的单身人员须年满35周岁。
备注:C类保障对象申请受理工作由市人社局另行安排并发布公告。
有三以下种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和社会租赁住房:
(1)申请之日前5年内家庭成员有房产交易行为(含买卖、赠与、离婚析产等)的,交易时间以房产登记机构交易登记时间为准;
(2)申请家庭成员已享受过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房、集资房、解困房、房改房等政策性实物住房保障的;
(3)申请人与配偶已离异,但离异时间不足2年的。
以上A类、B类保障对象的家庭成员均特指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
今年福州公租房申请需要提交的资料暂时还没有公布,2020年申请公告将在申请启动前发布,请市民耐心等待。
公租房也就是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然后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是其他方式筹集房源,然后专门面向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公租房也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中最重要的部分。公租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者是公共机构所有,用于低于市场价或者是承租人可以接受的市场价出租。公租房适意出租的形式帮助那些暂时没有解决住房问题的人,公租房的租期为5年,五年后个人在决定是否续租和购买,购买公租房的好处是公租房的价格,远远低于商品房,但是公租房只有继承和抵押的权利,没有出租和赠与的权利,如果有特殊原因要转让,应该有政府以购房价加利息回购,在作为公租房流转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