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二手房过户来源:楼团团2022-09-12 21:05:42
1、买卖双方(卖方如果结了婚,必须夫妻双方都到)持买卖协议、双方《身份证》(卖方夫妻双方都要,还要户口本)、原《房屋所有权证》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房屋产权转让手续;并申报交易价格。
2、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需要(实际上是必须,因为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一般和房地产评估机构是一伙的),要求对交易的房地产进行价格评估。
3、由买方到财政部门缴纳契税,卖方到地方税务局申报缴纳营业税、个人所得税(根据情况有优惠政策),任任何买卖双方(也可以在合同或协议中约定一方)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缴纳交易费、工本费。
4、等待领《房屋所有权证》。
5、买方持新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原来的《土地使用权证》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工本费,领取新的《土地使用权证》。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明;房地产权利证书。
2、有关机关的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3、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4、非法人企业、组织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减免地价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5、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6、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7、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8、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房地产调拨;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