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看房选房来源:楼团团2022-09-12 21:02:25
房屋使用面积是指每套住宅户门内除墙体厚度外全部净面积的总和。包括卧室、起居室、过厅、过道、厨房、卫生间、储藏室、壁柜(不包括吊柜)、户内楼梯(按投影面积)。
利用坡屋顶内空间作房屋时,其一半的面积净高不低于2.1米,其余部分最小净高不低于正负1.5米,符合以上要求的可计入使用面积;否则不算使用面积。
每户阳台(无论凹、凸阳台)面积在6平方米以下的,不计算使用面积;超过6平方米的,超过部分按阳台净面积的1/2折算计入使用面积。
房屋的使用面积计算公式是:建筑面积-结构面积-辅助面积,也就是说是建筑面积减去房屋混凝土、砖砌体结构等结构构件所占面积,再减去厨房、卫生间等辅助用房所占净面积所剩下的面积。
1、房屋面积按照使用的功能来区分的话,一般分为直接使用和间接使用两种,直接使用的面积又分为内部使用面积和公摊使用面积,间接使用面积包括墙体的使用和物业使用的面积以及装饰的使用面积。
2、直接使用面积中内部使用面积包括:主卧室、次卧室、婴儿房、洗手间、杂物房、客厅、厨房、餐厅、健身室等等。
3、直接使用面积中公摊使用面积包括:楼体、电梯、配电间、垃圾室、公共区域等,按照同一块面积的使用户数除以面积,就是每户使用的公摊面积。
4、间接使用面积包括:墙体的面积是按照共有与独用来区分的,共用的墙体一半的面积计入房屋的使用面积,独用的墙体全部的面积计入使用面积。
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各屋外墙(或外柱)外围以内水平投影面积之和。使用面积是指套内房屋使用空间的面积,以水平投影面积。房屋的建筑面积包括套内(单元)建筑面积和按规定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两部分。
现行的《天津市房屋面积测量规定》明确规定,公用建筑面积包含两大部分:
1、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门卫室及其他功能上为整栋楼房服务的公用建筑面积。
2、各户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与外墙墙体投影面积的一半。
不能计入公用建筑面积的有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具备单独使用功能的地下车库、仓库、售房单位自营和自用的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