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房屋产权来源:楼团团2022-09-12 21:02:07
1、房屋产权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由本人到当地房管局办理房产证遗失登记(本人不能到场办理的需要提供一份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并提交遗失补正书面申请;
2、房产档案馆查档并出具房产权属证明;
3、到当地房管局指定的报社登报声明原房产证作废;
4、如果原房屋所有权证存在抵押未解除的还要求抵押权人出具同意补证的证明原件;
5、登报声明原房产证作废满6个月后办理补证登记手续;
6、三十日后领证。
1、登记申请书。首先申请人填写相关的申请书,然后再提交一些相关的证明或证件,在有关部门进行审核后,如果符合条件的,有关部门则会予以收件。在有关部门接受申请书后,还需要进一步审查的有关证明、证件。
2、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身份证明。
3、房屋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4、到相关的部门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一般可以到乡镇办理。
5、提供相应的房屋测绘报告/村民住房平面图,在申请人提出相关的书面申请后,有关部门会对已申请产权登记的房子进行实地勘察,查清房地现状,丈量计算面积,核实墙体归属,绘制分丘平面图,补测或修测房屋分幅平面图,为产权全面审查和制图发证提供依据。
6、其他相关部门要求提供的必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