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二手房过户来源:楼团团2022-09-12 21:01:10
1、《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共有的房屋还须提交《房地产权共有(用)证》或《房屋共有权证》。
2、房地产买卖合同。
3、房屋交易核准证明。
4、土地使用证(使用权人是申请人)原件和复印件。
5、房地产权登记申请书。
6、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申请人是单位的,须提交法人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法人代表资格证和身份证等复印件)。
7、授权委托的须提交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8、营业税纳税申报表、土地增值税申报表。
9、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完税证或财政局契税有关证明。
1、到“登记信息、验证协议”窗口办理信息登记上网和协议验证手续。
2、到“房地产估价”窗口办理评估手续。
3、到“公证”窗口办理公证手续:
①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②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③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
④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⑤法定继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
⑥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
⑦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4、到“私房交易”窗口办理交易手续。
5、到“契税、印花税”窗口缴纳印花税。
6、到“产权登记发证”窗口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更名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