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卖房准备来源:楼团团2022-09-12 20:34:38
不可以,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在一定程度上,城中村宅基地具有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的功能。所以,城中村房屋宅基地可以在本村村民之间互相买卖流转,卖给非本村人的属于无效的买卖。
城中村的房子在买卖前,应该了解其开发主体是否合法,城中村开发的主体为村民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成立的具备法人资格和房地产开发资质的经济实体,或者是村委会依法委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城中村的土地,除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村民生产、生活使用外,有一部分被进行房地产开发,开发出的房屋可进入市场销售。城中村改造的房屋在交纳土地出让金,具备合法手续能够上市的情况下,与普通的商品房是没有实质区别的。
1、资金的筹措情况:如果资金不能准确、及时地到位,工程进度便没有保障,工程进度延缓更加剧了资金筹措的困难。这样的恶性循环必然导致资金一去无归、工程遥遥无期的结局。
2、施工队的选择:由于某些城中村建房单位的暴利动机,选择施工队时只能是降低标准、拼命压价,甚至迫其带资建设,施工企业要生存,必然偷工减料,建筑质量难以保证。
3、较难形成规模:城中村通常较难形成规模,大多是一栋或二三栋楼,由于规模小,客观上造成管理配套难的问题。即使建造者有意完善,结果往往仍是力不从心。
4、产权问题:城中村的房是企事业单位为了解决内部职工的住房问题,企事业单位以拥有的划拨的土地使用权和部分资金和向内部职工筹集的资金建成的房产,建成后以较低的价格转让给内部职工。
5、权人的资信状况:由于城中村的产权归企事业单位,所以城中村是企业财产的组成部分,企事业单位对城中村拥有处置权,可以将集资房作为抵押物向银行贷款,企业到期若不能归还银行贷款,银行可以通过法律程序变卖抵押物偿还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