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廉租房来源:楼团团2022-09-12 20:33:01
廉租房不可以进行买卖。因为廉租房是国家和当地政府为了解决一些经济收入中低水平的家庭住房问题而设立的,它的物权属于政府所有,符合廉租房申请条件的个人只有使用权。
1、廉租房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岛内城镇常住户口,户口入厦时间必须满5年以上。上山下乡返城知青、军队复员转业人员,以及原籍厦门的刑满释放人员不受时间限制。家庭成员在本市区域内都没有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建房、商品房、自建房和营业房等私有房产,且均未转让过自有房产。
2、廉租房申请家庭自申请之日的上月起连续6个月人均月收入低于960元(含960元),家庭不拥有机动车辆、出租房屋和临时的较大财产收入(如福利、体育彩票中奖等),家庭财产低于12万元(含12万元)。廉租房家庭财产是指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存款、非居住类房屋、车辆、有价证券等等方面的财产。
3、廉租房租房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廉租房申请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的。申请人年满18周岁的,如果有离婚人士的不足2年的将不得进行申请廉租房。
1、填写廉租住房申请表。
2、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明(出示身份证原件)。
3、家庭成员的户籍证明(出示户口簿原件)。
4、家庭现有住房的证明(出示现居住地的房屋产权证或租赁证原件;有他处住房的,需提供其房屋产权证或租赁证原件);原住房已拆迁的,需提供拆迁所得凭证或拆迁安置协议。
5、家庭成员的收入证明:低保家庭只要出示低保凭证;其他家庭需提供个人收入证明和单位证明、领取养老金证明(离退休金、退职生活费、遗属补助费、养老待遇等)。
6、家庭成员中有残疾人的,需提供本市残联核发的残疾证明。
7、成员中有丧失劳动能力的,需提供丧劳证明。
8、家庭成员中有失业人员的,需提供劳动手册,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需出具领取失业保险金证明。
9、家庭成员中有大病重病的,需提供三级甲等医院病例证明。
10、家庭成员中有个体工商业者的,需提供工商登记营业执照、个调税凭证(复印件)。
11、家庭成员中有劳动模范的,需提供劳模证明(市总工会证明)。
12、家庭成员中有重点优抚对象的,需提供重点优抚对象证明(区(县)民政部门证明)。
13、家庭成员中有三八红旗手对象的,需提供三八红旗手证明(市妇联证明)。
14、家庭成员中有归国老华侨对象的,需提供归国老华侨证明(市侨联证明)。
15、离异家庭需提供法院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16、申请家庭交纳水费、燃气费、电费、电话费、手机费等凭证(出示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