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交易买卖来源:楼团团2022-09-12 20:31:49
1、拟卖房屋的产权证明文件正本。
2、测绘图原件及复印件。
3、共有的房地产须提交《房地产共有(用)证》及共有人对房地产买卖的书面意见。
4、如房屋已出租,须提供租户同意搬迁的证明资料。
5、合法的身份证明正本,港、澳人士提供回乡证,外籍人士及台湾人士提供护照、居留证。
6、户口簿正本或复印件。
7、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副本亦可)或未婚证明正本。
1、进行二手房交易前必须确认房主真实身份。
其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前首先需检查签约主体的真实性,主要是核实房主的身份。因此对于业主证件的真实性和其与业主身份的一致性是签订买卖合同的前提条件,尤其在买卖双方自己进行交易而没有第三方作为居间担保的情况下,该项问题更需引起购房者的注意。
2、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必须明确双方违约责任。
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违约金的比例都有明确条款注明,但对于赔付时间却没有具体款项,这会导致违约方据此拖延支付时间,使条款的实际约束力和执行力下降,因此合同中应加入“买方在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卖方在实际交房之日起)__日内向卖方(买方)支付违约金”的条款,以确保合同条款的落实。
3、必须标明付款、过户时间。
有很多二手房买卖的交易都不是一次性付款的,是分期支付,因此,卖方需要明确买方的付款时间,而同时尾款的支付时间有赖于房产过户的日期,因此买方有权利知道房产的过户时间。如果逾期则依照实际情况由违约方执行房屋买卖合同中的违约责任。
4、必须注明二手房相关费用的交接时间。
买方所应关注的房屋本身的附属问题,属于“房屋交付”中的重要条款,一定要电、煤气、物业、供暖等各项费用的交接年月日。因为交接时间的明确是清晰划分责任的关键,同时如果是公房交易,对于物业、供暖等费用的缴纳时间和标准,原房主的单位是否有些既定要求和更改,卖方需要做出的买方需要签署的协议等,都应在合同中明确写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