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经济适用房来源:楼团团2022-09-12 20:26:44
经济适用房可以转为商品房。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住建部《关于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明确了2008年4月11日之后签订购房合同的经适房,可以在补交土地款后,不变更房主姓名就转为商品房。
1、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首先经济适用房必须把抵押贷款还完,也就是您如果是当时贷款买的房,就去银行提前还下款。确定房子已满五年,看契税,不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是转不了商品房的。
2、必须要过下户,条件是过到非本人名字下,(同一户口不允许过户)也就是不能过给结了婚的爱人,孩子等,如果已单立户的可以过给父母,或者过给岳父,岳母,或者亲戚,都是可以的。
3、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必须交一个综合地价款,(部分地区称之为土地出让金),是合同价的10%。除了综合地价款还一个就是契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一般经济适用房都是90平以下,属于小面积住宅,所以只有一个契税,就是合同价的1%就可以了,如果大于90平按当地的契税规定收取。
4、着手准备办理了,首先签订一份交易合同,然后去把网签做了。带上双方的身份证,如果是外地户口的需要带暂住证。以及房产证,房产证复印件,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购房原始原件复印件,交易合同4份,银联卡一张。
5、到建委,一人先到咨询台领取表格,另一人排契税队伍,领取后直接排过户队伍,先排再填表,因为人很多,契税交完后,交印花税,再交土地出让金。双方到过户柜台办理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