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公租房来源:楼团团2022-09-12 20:19:13
公租房不能继承,但是公租房可以继续承租。公租房的所有权人是国家或集体,因此公租房承租人死后,公租房不能作为承租人的财产进行继承分割,但可以依法由同住人或其他亲属继续承租,实际上公租房的公房承租权的继承。
1、定义不同。公租房是由政府政策支持,限定户型面积、供应对象和租金标准的公共租赁住房,而廉租房则为解决低收入家庭的基本居住问题所提供的政策性住房。
2、申请对象不同。以河南的郑州为例,郑州公租房面向的群体为本市中等偏下人群,新就业职工和来郑务工人员。而廉租房则针对的是郑州市常住户口且住房困难的低收入人群。
3、表现形式不同。廉租房一般有两种表现形式,一是由政府出资建好后,低租金给住房困难户,二是由政府发放租金补贴给住房困难户,由他们租赁社会房屋居住。公租房一般是政府出资建房,低租金租给租户。在租赁5年期满后,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可以按以综合造价为基准确定的价格购买。购买后不得出租、转让、赠予等市场交易。
4、交纳的租金不同。廉租房月租金标准约为0.8-1.2元/平方米。公租房的租金标准按照贷款利息、维护费等因素确定,超过同类地段、同等品质房屋租金的60%,并动态调整。
5、租赁期限。廉租房实行集收入困难和居住困难为一体的双困准入机制。而公租房只租不售,并且租赁总年限不超过5年。
所有的公共产品,都是用来增加多数人经济福利的。由于容易产生不用付费即可享受的“搭便车”现象,有盈利诉求的企业都不愿提供公共产品,所以必须由政府出面做这种事。对于部分准公共产品,也可以在政府协调下,让企业参与生产和经营,比如收费的高速公路,可由企业投资并由其经营一定年限。
作为准公共产品的那部分住宅,惠及的对象是无法通过市场解决居住问题的弱势群体,其重要特征之一是不能转化为私权,而只能作为公有或集体所有物品,动态地让居住困难群体享用。
廉租房正是这种准公共产品。所谓“动态”,是指某套住房的使用权不能永久地为某户家庭所占有。廉租房既属于准公共产品,又属于住房保障体系;而经济适用房虽然属于住房保障范畴,但由于其产权基本属于私有(虽然是有限产权),所以不属于准公共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