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类:公积金来源:楼团团2022-09-12 20:15:43
1、职工从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至发放贷款期间,缴存账户状态应保持正常缴存状态。
2、职工是否足额缴存以缴存基数为准,职工不需要提供个人收入证明。
3、各业务网点在受理面签时负责审核职工是否连续、足额缴存。
4、职工从申请公积金贷款至放款前按月、足额、连续缴存视为正常缴存,在一年以内出现补缴、一个月多次缴存等非正常缴存情况(不同城市要求有所不同,具体咨询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需扫描单位补缴证明等材料,审批通过后才能继续申请和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的规定并不是全国统一的,每个人地区的政策标准都不同。比如说有些地方的贷款要求是公积金必须缴存满1年以上才可以申请贷款;有些地方则只需要缴存6个月就可以申贷;甚至还有一些地方有特殊原因的可以只缴存3个月就可以提出申请了。
具体需要贷款人所在城市的公积金政策。
1、提交资料: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到本人缴存公积金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管理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选择担保中心提供担保的,应提交包括担保申请所需材料在内的全部个贷申请所需材料,包括个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证,购房首付款证明资料,购房合同,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等。
2、审核通知单:管理部对公积金贷款申请初审通过后,开具《担保申请审核通知单》,打印《借款合同》、《抵押(反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将全部个贷资料交与担保中心。
3、审批:担保中心对担保申请进行审核,借款人符合担保条件的,担保中心开具《担保申请审批意见书》;借款人委托中介机构代办公积金贷款的,担保申请手续由代办机构负责代理并代收担保服务费。
4、缴费: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还需要依据审核通过的《担保申请审批意见书》缴纳担保服务费。担保中心开具担保服务费发票,对审批通过的《借款合同》、《抵押(反担保)合同》、《收押合同》等法律文件加盖担保中心公章。
5、材料转送:审核后的个人贷款申请资料(包括盖章后的合同),由担保中心转送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委托中介机构代办的,由中介机构负责上述资料的传递工作。
6、签署合同:住房公积金管理部监督指导借款申请人在《借款合同》、《抵押(反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上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