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预售合同要包含哪些内容

分类:签约认购来源:楼团团2022-09-12 20:08:46

文章摘要: 现在一般的楼盘开盘的时候都还是期房,因此购房者买房签合同也只能签订预售合同,那么房屋预售合同要包含哪些内容呢?

1、开发商和购房人身份,写明双方的名称地址等;

2、预售商品房的基本情况。包括预售商品房的所在地区、座落、土地使用权证号、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土地使用性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房屋建筑面积、房屋结构、房屋竣工交付日期及附房屋平面图等;

3、预售商品房的面积。面积应以平方米为单位计算,并标明是建筑面积、使用面积还是其他面积;

4、房价。包括单价和总价,如每平方米多少元。我国预售方相关规定中并没有对预售款实收的数额和期限却没有统一的规定,所以购房者应在合同中明确;

5、房屋交付方式和期限,逾期交房的免则条件,双方可约定由于一定的自然事件(例如地震、洪水等),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交房期限可以合理顺延;

6、房屋使用性质。是住宅用房、办公用房还是生产用房或其他;

7、违约责任。包括购房一方不能依约支付价款的责任和预售方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交房的责任;

8、房地产权属登记义务;

9、物业管理条款;

10、纠纷解决方式。如选择诉讼还是仲裁;

11、其他条款或当事人约定的条款,比如首付首付款及贷款方式等。

房屋预售是怎样

1、房屋预售也称商品房预售,楼花买卖,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者约定,由购房者交付定金或预付款,而在未来一定日期拥有现房的房产交易行为。其实质是房屋期货买卖,买卖的只是房屋的一张期货合约。它与成品房的买卖已成为我国商品房市场中的两种主要的房屋销售形式。

2、房屋预售制度是造成房价居高不下的重要原因之一。在房屋预售制度下,房地产开发商不仅能以低成本使用银行资金、无息占用购房者的预缴款以及承建商的垫款,而且也不需承担房屋的存货成本。所以开发商所谓“期房价格低”只是假象,实际上房地产开发商在使用各种策略让房价持续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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