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的变更登记与转移登记的区别

分类:房屋产权来源:楼团团2022-09-12 20:05:29

文章摘要: 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对房屋的不动产证中的变更登记与转移登记的区别比较模糊,其中两者之间的差异在于意思不同、意思不同、适用范围不同,当然具体需要清楚不动产的变更登记与转移登记的区别是什么?

1、意思不同:

转移登记是指因房屋买卖、交换、赠与、继承、划拨、转让、分割、合并、裁决等原因致使相关法律行为发生所有权转移的房屋所有权登记。变更登记是指土地登记机关对经过初始登记的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他项权利发生变动而进行的登记。

2、结果不同:

转移登记是户主(即所有人)变化。如户主甲变成户主乙。变更登记是户主不变,只是户主的信息、房屋的信息发生变换才变更。

3、适用范围不同:

转移登记适用的情形包括买卖、继承、遗赠、赠与、互换不动产的;以不动产作价出资(入股)的;不动产分割、合并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变更登记的主要情形包括权利人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的;不动产坐落、名称、用途、面积等自然状况变更的;不动产权利期限发生变化的。

什么情况不动产可以变更登记

1、权利人的姓名、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更的。

2、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用途、面积等状况变更的。不动产权利期限、来源等状况发生变化的。

3、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不动产的。

4、抵押担保的范围、主债权数额、债务履行期限、抵押权顺位发生变化的。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最高债权额、债权确定期间等发生变化的。

5、地役权的利用目的、方法等发生变化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涉及不动产权利转移的变更情形。

7、因主债权转移引起不动产抵押权转移的;因需役地不动产权利转移引起地役权转移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动产权利转移情形。除此之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不动产灭失的。

8、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的;不动产被依法没收、征收或者收回的;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导致不动产权利消灭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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