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收房验房来源:楼团团2022-09-12 20:03:42
1、检查房屋手续:业主在接到开发商的通知后,首先要到场审核开发商的相关资料,查看三书一证一表,即《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房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建筑竣工验收备案表》。
2、确定房屋面积:应该根据面积实测报告数据(盖测绘公司公章、测绘员资格章)对照购房合同上面的面积。
3、看房屋结构:应该对房屋质量进行检查,如发现结构问题,应在入住前向房地产商提出,并向政府有关部分反映;如发现非结构性问题,应和房地产商交接时如实做好书面记录,并要求房地产商书面承诺在一定的期限内进行维修。
4、清点房屋使用情况:应该按照购房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的约定对房屋内的设备进行清点,检查水、电、气、热等设备完好程度及使用状况,如有不符或缺损,应在交接时要求房地产商在交接清单上注明,并要求房地产商书面确认具体更换和配齐的日期。
5、确定房屋物业情况:对房地产商提供的物业交付核验单,或交屋单中无法确定的事项,应注明“暂不清楚”或“无法认定”,并由双方在注明处签字或盖章。
1、新房开发商以书面形式通知新房购买者在约定时间内对新房进行验收交接。
2、新房业主持入住通知要求的证件及其他相关资料,在入住通知要求的期限内到房地产开发企业指定的地点,查验新房开发企业依法应当取得的书面文件。
3、关注面积问题,索要新房《面积实测表》,向新房开发商了解公摊面积大小及组成。
4、业主请专业人员对新房质量仔细检查,记录问题,并详细填写新房验房单。
5、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新房存在的质量问题逐项予以修复或作出修复书面承诺并经买受人查验同意后,双方根据新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结算房款。
6、买受人向房地产开发企业交纳新房买卖合同或新房预售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
7、业主签署新房《房屋验收交接单》,从房地产开发企业或房地产开发企业指定的第三方处领取新房钥匙。
8、业主向新房开发企业依法选定的前期物业管理企业交纳物业管理费,并办理新房物业管理的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