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收房验房来源:楼团团2022-09-12 20:03:43
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中规定的各项工作内容,达到国家规定的竣工条件。
2、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安全规定的标准,如符合房屋土建工程验收标准、安装工程验收标准等。
3、符合工程建筑设计和工程建设合同约定的内容;有完整的并经有关部门审核的工程建设技术数据及档案图纸材料。
4、有建筑材料、设备、购配件的质量合格证件资料和试验检验报告。
5、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或优良等。
6、有工程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7、已办理工程竣工交付使用的有关手续。
一般包括基础设施及相关配套设施:
基础设施指供暖、供电、供水、小区景观、小区内道路、停车场等等;公共配套设施包括商品房规划范围内的配套和商品房规划范围外的配套,如商业、服务业以及医疗、公共交通等公共设施的配套。
配套设施或称房屋相关设施,从其与房产的财产权属关系上可作两类区分。
第一类是商品房小区范围内的配套设施,或称之为区内私有配套。
其权属性质应属房产小区共有共用的私产,如小区内的电梯、绿化、道路等。
一般的公寓式商品房住宅小区属典型的建筑物区分所有,业主的区分所有权具有复合性,由专有所有权、公用部分持分权(共有所有权)及成员权三要素构成,区内配套应属小区业主共有所有权所及于物业范围。
第二类是商品房小区范围外的配套设施与条件。
如公交线路、商场等,可称为周边公共配套,其可能是政府因房产区域安排而统一规划建设的配套设施,或者是自然形成的区位条件,但权属上并非归于房产小区附属私有,而是另有公有或私有权属。
以上区内私有配套和周边公共配套与房产均有使用功能与房价上的关联,其在合同里如何约定,决定了相关合同责任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