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交易买卖来源:楼团团2022-09-12 19:59:52
1、双方见面交谈看房,通过简单的沟通后,对房产的基本价格以及户型、装修、结构等有了初步的了解,然后可以回去再斟酌一段时间。斟酌的时间中,可以找到熟悉房产交易的业内人士或是在网上查询一下相关的信息,细致的分析一下房产的价值与房产交易人的个人信息。
2、斟酌过后,决定出售或是购买的,需要及时联系对方,进一步的交谈协商。协商后可以进行房产交易的,需要制定购房合同内容,购房合同需要所有的产权人都到场见证,没有来到的需要有委托公证书。
3、进行房产过户手续,过户的相关证件与费用都携带齐全以后到窗口登记办理,办理过后支付完尾期房款交易就结束了。
1、房子挂牌时要明确委托内容和期限:卖方大多数情况下会通过中介公司予以挂牌出售。卖方在挂牌时除要明确挂牌价格外,还应明确委托方式和挂牌期限。此外,有些中介公司往往自行或者让自己的中介人员先付定金把房子定下,但最后签约的肯定是他人;所以,卖方要注意这方面的问题。
2、谨慎收取定金:中介公司找到客户后会同卖方议价。如卖方接受购买条件,则从中介处签收定金。但很多中介公司会要求保管该定金,卖方此时就要注意了。如果一旦出现买方毁约的现象,卖方是可以没收定金的,但是定金却在中介手中,这时就免不得要和中介发生纠纷了。
3、签约时要注意四点:(1)核实房屋产权证书及房主本人及其身份证明原件;(2)将房屋的物理状况和权利状况在合同中明确写下来;(3)提供“三项证明”,即如有共有人须提供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的证明,如有抵押,则提供已经书面通知房屋抵押权人的证明(包括解押),如该房已经出租,则提供房屋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证明;(4)交易流程必须与房款支付挂钩,即确保在房屋过户前后拿到房款。
4、尽量取得放款承诺:签约时,买方通常只支付首期款,余款待过户后由银行支付。但银行只根据买方指示付款,如在房屋过户后、银行放款之前,买方取消了贷款,则银行自然不会再放款给卖方,或银行不予放款,则存在不能依约付款违约风险。
5、交房过户时避免违约责任:交房和过户是卖方的两大义务,需买卖双方配合。当出现一方因种种原因不予配合时,另一方应书面催告,同时要求中介出具相关证明,避免日后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