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保障房来源:楼团团2022-09-12 19:55:04
安置房可以申请装修贷款。根据规定,安置房购买满5年且完全取得产权证,才可以办理贷款业务。所以安置房申请贷款的首要条件是该安置房已经取得了房产证。另外,由于每个地区要求不同,贷款机构还有其他要求则还需要按照其要求来执行。一般来说,还需要借款人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有足够的还款能力。
购买拆迁安置房时,职工要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证明材料,主要是: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婚姻关系证明、配偶身份证原件;拆迁产权交换补偿协议、有效付款凭证;本人身份证原件;代他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具体办理步骤如下:
(一)公积金审批并准予提取后,申请人到受委托银行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申请人持提取所需材料到本单位(或公积金咨询台)领取并填写《申请表》、《申请书》,经单位初审后分别加盖单位公章、银行预留印鉴;
(三)申请人持经单位审核、加盖印鉴后的《申请表》、《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到公积金业务大厅提取受理窗口审批;
在这里需要说明,并不是说拆迁安置就可以提取公积金。在拆迁安置后,职工必须有住房消费才能提取公积金,没有住房消费的,不能提取公积金。也就是说,拆迁后购买安置房的,才能提取公积金。另外如果拆迁安置补偿金已超过支付安置房费用的,也不能提取公积金。
1、核实身份
安置房对购买者有一定的要求,所以需要对购买者的身份进行核实。购买者如果是被征收人的,要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原件及《选房顺序号单》原件;购房者如果是被征收人的委托人,则需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经公证机关公证过的委托书和《征收补偿安置协议》、《选房顺序号单》的原件;购买者如果是被征收人的合法继承人,需要出示被继承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继承人身份证原件、经公证的继承财产的相关证明和《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原件及《选房顺序号单》原件。
2、选房确认
工作人员会按选房顺序号的先后顺序呼叫姓名,被呼叫到的人在现场进行选房,购买者按应享受的面积,选取安置房后,就可以在《房号确认单》上签字确认。
3、公证公示
选房过程将由公证处派员进行公证,相关工作人员会对选房全过程进行监督,以确保整个过程公开、公正、透明,并且还会将选房情况及时进行公示,对选房过程进行监督和公开报道。
4、结算领房
购买者凭《房号确认单》、《选房确认审批表》,携带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在10日内到资金结算组办理房屋差价款结算手续,并领取《领房单》,凭《领房单》到所属小区物业管理处办理安置房交接手续,领取安置房钥匙。如果发现安置房内部装修及水电设施等存在问题,可在7日内到所属小区物业管理处反映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