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购房税费来源:楼团团2022-09-12 19:53:26
1、对出售公有住房,按照下列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2%。
2、有些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30%,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1、首套房且是个人住房的,面积90平以下,契税的费用是总金额的1%。首套房且是个人住房的,面积90平以上,144平米以下是1.5%,首套房且是个人住房的,面积大于144平米的,按照购房总金额的3%算,不是首套房的也是按照3%算。
2、建设部和财政部165号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
3、公共维修基金的收取标准由各地房地产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确定,是按照买房人的总购房款的2%~3%比例缴纳,收取的公共维修基金属于小区全部业主的共同拥有,其不计算于房屋的销售收入。
4、要先后到相关的房管局、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审计局、专户银行等多个部门办理房屋安全专业鉴定申请、维修方案预决算审计、聘请施工单位进行维修施工、申请专户银行划拨款项等九大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