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公积金来源:楼团团2022-09-12 19:43:51
不超过5年。根据深圳人才安居的有关规定,中初级人才(博士在35岁以下、硕士30岁以下、学士25岁以下)凡在深圳没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的,凭所签工作合同等资质材料,可先申请租住公租房,或领取期限不超过3年的租房补贴。
1、网上申请请人登陆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portal.szjs.gov.cn:8888)、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http://www.szjs.gov.cn/)、深圳市住房保障署网站(http://www.szzfbzs.cn/)如实填报《深圳市保障性住房轮候申请表》。申请信息核实无误后,在线提交并打印《申请表》。
2、窗口提交材料申请人在网上提交申请后,须通过系统网上预约书面申请材料受理时间,并在线打印《提交书面申请材料预约单》,预约就近的区住房和建设(住宅)局、新区城建局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符合条件的即可离去备案回执单。
3、轮候及认租申请人可凭借备案回执单上备案回执编号、身份证号、姓名查询自己的轮候排名,当住建局发布新的认租房源后,即可在网上提出认租申请。
4、选房及签订协议政府部门会发布符合认租条件的名单,将按轮候排名安排入选名单的申请人前往选房并签订租赁合同,办理入住手续。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具有本市户籍,共同申请人为现役军人,港澳台同胞,或者因服兵役、就读全日制学校期间而将户籍迁出本市的未满18周岁的子女,不受户籍限制。申请人为单身的,应当年满35周岁。
2、申请人参加深圳社保累计缴费10年以上;退役军人的服役年限计入本市社保累计缴费年限;补缴的不计入本市社保累计缴费时间。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未在本市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在申请受理之日前5年内未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未在本市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申请人的配偶在前段婚姻存续期间购买过政策性住房,离异时政策性住房归原配偶所有的,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申请购买人才住房。
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未因违反住房保障和人才安居相关规定而被纳入不良行为记录。
6、法律、法规、规章及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