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签约认购来源:楼团团2022-09-12 19:43:41
在开发商已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前提条件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一、法律上没有任何关于诚意金的定义,房地产开发商擅自收取诚意金缺乏法律依据。早在2006年7月,建设部、发改委、工商总局曾联合发出通知,明确要求: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非法预售商品房,也不得以认购(包括认订、登记、选号等)、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等各种形式变相预售商品房。
二、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因此,商品房项目未取得“预售证”之前,凡是发生钱款收受的行为,而且钱款收受行为所指向的对象是还没有取得“预售证”的房屋,均属于违规销售。
一、也是做房产的,诚意金这个只是通俗的说法,我们一般称为意向金,但没有说要求客户付多少的,一般都是客户自己拿出来的,1w2w5w都有,但一般是建议付多一点就更好得锁定这套房源,而且这个钱不是给中介的。这个钱只是说明你有诚意买这套房子,如果要成交的话,这个钱还是在你的房款里的。
二、当你在委托中介去帮你谈价格的这段时间来说,一般是不退的,但如果中介还没和房东去谈价格,一般还是给退的,而且你说没签和同,我们在收这个意向金的时候都会写下书面的协议,协定在具体的什么时间段内委托我们去谈价格。超出这个委托期限的话,这个钱是无息退还的。
三、至于你说的评估费,那个和中介根本没关系,那是给评估公司的。(前天我卖掉132w的房子,做的评估价是70w,评估费用是2000不到,你可以参考下)但在评估完成后,你看过评估书后,评估费是一定要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