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公积金来源:楼团团2022-09-12 19:37:32
用户在北京工作但是非北京市户籍,离职以后需要离开北京,只要满足北京公积金提取条件,就可以将公积金账户的余额都提取出来。至于领取的途径,可以通过北京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提交申请,然后到住房公积金柜台办理提取业务。
用户也可以直接去北京住房公积金中心柜台办理提取业务,这样就不需要在网上预先提交提取申请了。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首先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个人的相关材料后,符合提取条件的,填写一式三份《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提取人或代办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公积金中心办理审批手续。对符合提取条件的公积金中心当即审批,对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资料需要调查核实的,公积金中心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公积金中心审批通过后,提取人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和公积金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支款凭证》到缴存银行办理提取支付手续。
职工住房公积金已转入公积金中心托管户的,可持身份证明材料和提取证明材料,直接向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
远郊区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凭规定的申报材料到当地缴存银行进行初审后,由缴存银行报公积金中心复核审批,审批通过的,由银行办理提取支付手续。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工作调离本市、户口迁出本市、出境定居的;
(5)偿还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同一户口)工资收入5%以上(含5%)的、外市户口职工租住本市住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