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公积金来源:楼团团2022-09-12 19:34:15
无锡公租房租房提取申请后,公积金管理中心确认信息无误后,在8个工作日将资金划转至职工提供的银行卡上。如需对材料进一步核查的,中心将于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办结。需要注意的是,银行卡一定要本人常用的借记卡,不要输入贷记卡号,还要输入一类账户的卡号,否则超过账户限额,无法把钱打过去。
职工在本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且职工及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包括江阴、宜兴)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也未因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提取过住房公积金、名下无还贷记录的,可按下列规定一年提取一次职工住房公积金。
提取金额:
1.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按照职工与公共租赁住房管理部门签订的当年度房屋租赁合同(协议)中的年租金确定。年租金大于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按账户余额提取(留存百元以下余额)。
2.租住商品住房可提取金额按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的提取上限确定。(自2018年7月1日起,租住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额度为每人每年12000元)。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
(二)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
(三)大修自住住房的;
(四)离休、退休的;
(五)支付房租的;
(六)偿还购买、建造、大修住房贷款本息的;
(七)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八)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九)遭遇重大突发事件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十)出境定居的;
(十一)职工被判处刑罚的;
(十二)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十三)补缴土地收益的;
(十四)支付旧住宅电梯整治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