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买房准备来源:楼团团2022-09-12 19:31:21
1、办理商品房预售登记:
开发商按规定必须到市房管局市场监察科办理商品房预售登记,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证上登记的楼房坐落号应为局产权产籍科现场测绘并统一编制的楼房确权号。
2、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
期房买卖双方签约时,应使用市房管局统一印制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并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由预售方持预售合同到市房管局市场监察科申请登记,经审查加盖登记专章,准予登记后生效,副本一份由市房管局备案。
3、办理贷款抵押登记:
抵押当事人及地产开发经营单位三方须持已生效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预售合同原件、预付款凭证及其他证明、证件,到市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处抵押科办理抵押登记备案手续,经审查核准后,颁发《期房抵押登记备案证明书》给贷款银行。凡已办理抵押登记备案而贷款抵押关系未终止的,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应在房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到市房管局产权产籍科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并通知贷款银行、抵押人。
4、提交证件:
申请,预购(售)合同(预售合同已登记备案的全套),贷款合同,抵押合同,开发商同意抵押证明,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它文件及资料。
5、办案时限:
符合规定条件、证件、资料齐全的,自收件之日起2个工作日办理完毕。
6、收费标准:
按产权登记费60%收取。
房产抵押登记手续需要的材料很多,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房地产抵押须在签订抵押合同的30日内在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登记手续是一个不可缺少的法定程序,也是不动产抵押活动中的一个不可缺少的法律文件。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时,抵押双方应带齐以下有关法律文件:
营业执照复印件;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证明书;如代理人办理,应有法人代表或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借款合同(主合同);抵押合同;抵押物的产权证明(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权证书》);如果抵押物属于合资企业或股份公司拥有,应有董事会同意抵押的决议书;如果是重复抵押,应提供前抵押权人同意再次抵押的书面文件;如果是共有房产的抵押,应提供共有人同意的书面文件;抵押人应有声明其所提供的抵押物没有任何法律瑕疵的书面文件;其他与抵押有关的法律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