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公租房来源:楼团团2022-09-12 19:22:37
在街道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窗口申请。申请人可以携带相关资料向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窗口进行登记,并填写公租房申请表。
向房管局提出申请。申请人员可以去房管局申请公租房。在申请的过程中需要满足申请公租房的条件:并且携带:单位社保缴费证明、劳动合同、无房产证明(可以在房管局办理)、身份证复印件、婚姻证明、户口本复印件、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为本市区(含城区、郊区、高新区)居民常住人口户籍的已婚家庭且在本市区实际居住,离异单亲家庭离婚时间须满1年以上(含1年),单身(含离异)申请人须满35周岁且在本市区实际居住;申请人2017年度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24100元。
2、申请人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6㎡;申请人家庭成员均未享受过政策性房改房、集资房和保障性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五)申请人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转让、出售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人均低于26㎡。
3、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准入条件为:申请人为本市区(含城区、郊区、高新区)居民常住人口户籍的已婚家庭且在本市区实际居住,离异单亲家庭离婚时间须满1年以上(含1年),单身(含离异)申请人须满35周岁且在本市区实际居住;申请人2017年度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30060元;申请人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6㎡;申请人家庭成员均未享受过政策性房改房、集资房和保障性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
4、新就业无房职工准入条件为:申请人为大中专以上学校毕业不满5年、部队复退不满5年或参加工作不满5年的在本市区(含城区、郊区、高新区)行政企事业单位新就业人员;申请人为入驻本市区(含城区、郊区、高新区)企业从业人员的,企业可根据情况集体组织申报。
5、外来务工人员准入条件为:申请人持有本市公安机关发放的《居住证》;申请人在本市区(含城区、郊区、高新区)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劳动用工备案并缴纳社会保险;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未租住公有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