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签约认购来源:楼团团2022-09-12 19:21:25
商品房买卖合同丢了可以补签,但补签要分情况办理:
1、如果在没有预售登记前丢失,只需将丢失的合同作废,重签合同。
2、如果在做完预售登记,未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丢失,购房者应该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凭证去办理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签订的那份合同,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做预售登记,购房者需要支付刊登声明、合同工本费和新合同的印花税。
3、如果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且已经办理银行按揭后,购房者不仅要登报声明、注销之前那份购房合同、重新签订一份合同,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
1、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手续,是商品房买卖交易合法性和唯一性的有效保障。某些开发商推迟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手续,将房子再次出售,一房多卖,最终损害购房者的利益。
2、《商品房买卖合同》何时生效,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如果合同约定自备案之日起生效,不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开发商就可以以此为由确认合同无效。所以对购房来说,合同备案是非常必要的。
3、备案手续可以由开发商、购房人双方共同办理,也可以委托开发商单方办理。通常这一手续是由开发商负责办理,购房人只需要提供相关委托书等资料即可。法律规定了一个备案期,购房者应及时向房管部门查询。
4、《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份数可以由双方约定,购房者可要求多签一份合同留在自己手里,其他合同拿去备案,这样万一出现问题,可依手中的购房合同备案,维护自己的权利。
1、签合同前分清预售和现售“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房款的行为。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预售房时,必须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现售”的版本对商品房现售予以说明,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的行为。现售商品房的成交条件是项目已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
2、签定合同前要了解开发商的基本情况了解的开发商的信誉、经济实力、资质情况,并请求开发商出示有关开发建设和出售的证件,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五证”。
3、合同文本是不是规范应了解开发商所运用的合同文本是不是建设部和国家工商局联合拟定的一份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假如不是,应当提出疑问并特别留意合同条款的内容。
4、房屋面积在签合同时应与开发商清晰约好商品房的修建面积、套内修建面积、共有分摊修建面积及面积误差比为多少,并约好有关的违约职责。
5、留意商品房的交付条件及时间购房人签定合同时约定“商品房经检验合格”作为商品房交付条件及交房时间,即明确的违约责任。
6、咨询清楚交易房屋的税费、贷款的审批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