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土地政策来源:楼团团2022-09-12 21:28:25
对村民“一户”认定,原则是根据公安部门管理的户籍来认定。如果在户口本上登记的是一家人,那么该户口本所登记的家庭就是一户,一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但具有以下情形的,可独立作为特殊村民“户”对待:
1、已婚且已分家单独居住生活的;
2、未婚但年龄已满二十周岁且已单独居住生活的;
3、依法继承宅基地上房屋所有权的未成年人;
4、通过司法仲裁依法取得的,可按照司法文件进行登记。
因婚嫁关系居住在外村,但户籍仍在本村的,夫妻双方只能选择在其中一方拥有宅基地,申请确权登记。
1、农村户口且年满18周岁;
2、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村民且有建房的切实需求;
3、新建房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及村镇建设规划;
4、新建房的面积合乎标准,不得超出;
5、未有宅基地但确实有建房需求者可以向村集体重新申请宅基地,然后审批建房;
6、符合“一户一宅”的基本要求。
首先需要向自己所在的村委会递交书面的申请材料。一般情况下,村委会会集中时间段对村里的申请材料审议。
审议过后正常情况下会布告给村民,如果其他人没有意见,村委会就会上报给乡镇一级的国土资源单位做审核。按规矩,国土资源单位会调查村民意见,审查建房打算占用的土地。
如果乡镇一级的审核没有什么问题,国土资源单位会给你发一个住宅宅基地建设的申请表,交由你填写。
填写完的申请表需要交给村委会,村委会会对你的住宅占用宅基地和家庭情况做一个简单的认证,认证的有效性体现在加盖的村委会公章和审核责任人的签字上。有了这个认证才能做下一步的事情。
村委会会将认证过的申请递交给乡镇人民政府审核,乡镇人民政府会对你建房用地的范围做好确认和规划。
乡镇人民政府会将确认好的规划材料递交给县一级的国土资源单位审核,如果审核没过会打回去。
县国土资源单位的审核通过后会上报给县人民政府审核,如果县人民政府通过审核,县一级的国土资源局会给你《建设用地批准书》。
有了《建设用地批准书》国土资源单位和乡镇人民政府会到实地划定建设用地范围,并填写《放样记录卡》,放样后你才能开始实际的盖房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