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房屋产权来源:楼团团2022-09-12 21:28:13
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规定,由于开发商本身的原因,使得购房者在合同约定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有特殊约定外,开发商应承担违约责任,购房者可以要求解除合同或索要赔偿。
如果合同中没有针对上述情况约定违约金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的总额,并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商品房办理产权证的必要条件有两个:一是建设楼盘已经峻工并通过验收;二是开发单位取得“初始登记证明”。必须同时具备以上两个条件,房屋登记部门才能够给购房者办理产权证。
与此同时,据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介绍,购买商品房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时,购房者需要与开发企业代办人共同到登记大厅申请办理。所需准备的材料有:身份证明、商品房买卖合同、初始登记证明、完税凭证、维修基金收据。此外,商品房办证只收房屋登记费,即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件。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规定,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建设的房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应当拆除或者没收,市房地产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一)占压道路红线和建筑退缩地带的;
(二)在临时用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
(三)占压广场、公共绿地、高压供电走廊、地下管线、防洪排水设施的;
(四)危害城市安全,堵塞消防通道,污染和破坏城市环境的;
(五)破坏具有历史意义、革命纪念意义、文化艺术和科学价值的建筑物、文物古迹和风景名胜的;
(六)影响主次干道、铁路两侧、火车站、汽车站、机场、城市出入口地带等城市风貌的;
(七)影响他人合法建筑物安全或严重影响他人合法建筑物使用的;
(八)其他妨碍城市发展、影响城市功能协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