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限价房来源:楼团团2022-09-12 21:27:48
限价商品房在取得房产证或契税完税证明满5年的,可以按市场价交易,交易时在同等条件下,政府拥有优先回见权,非同等条件下,按照届时政府部门公布的同地段普通商品房和限价商品房差价的35%上交土地收益金。
限价商品房转商品房需要的材料具体如下: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复印件,双方户籍地住房情况证明(外地户口要两级盖章),现居地居住情况证明,双方收入证明(没单位的户籍地政府出具收入证明,外地户口两级盖章)。
双方户口本上住址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社保部门、公积金部门出具申请钱12个月的缴存信息、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或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申请前12个月的),如未缴存填写书面承诺以上材料一式两份。
1、申请:申请家庭带着填写的《北京市限价商品住房家庭资格核定表》(一式三份,以下简称《核定表》)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两份):
1)户口本和家庭成员身份证;
2)家庭成员婚姻状况证明;
3)现住房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4)家庭成员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住房情况证明;
5)其他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2、初审: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通过审核材料、入户调查、组织评议、公示等方式对申请家庭的收入、住房、资产等情况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
3、复审: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家庭情况进行复审,符合条件的,将申请家庭的情况进行公示。
4、备案: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上报的申请家庭情况予以备案,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为经过备案的申请家庭建立市、区县共享的住房需求档案。
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家庭只能购买一套限价商品住房,已购买限价商品住房家庭的全部成员不得再次享受其他形式的保障性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