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房产必须办理过户吗

分类:继承赠与来源:楼团团2022-09-12 21:27:36

文章摘要: 一般父母去世后,财产是由法定继承人继承的,也就是子女,法律默认就是这样的,因此很多继承人不会去办理过户。

继承房产必须要办理过户,否则存在很大的风险。

1、房子可能突然就不属于你了

如果不办理房产继承,没有进行过户,那这个房子就不是你的财产,说的严重点就是,原则上你连房子的使用权都没有。

根据《继承法》第25条第2款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所以,如果父母死亡后,你一直没有明确表示愿意继承财产,又不履行房产过户的相关法律程序。那么法律上就可以视为你放弃了自己的继承权。其它顺序继承人可以在死者死亡2年内提起诉讼,其他第二、第三顺序继承人,就有提出继承遗产的权利。因为你自己已经构成了不继承遗产的事实,其他继承人有权剥夺你的继承权利。

2、房子的买卖、赠与、拆迁补偿等无法获得

虽然不办继承,不影响继承人对房产的日常使用与居住,但如继承人如果需要用房产设定抵押,需要办理抵押登记时,由于证上名字与借款人不一致,证上产权人无法到场,登记机关会要求继承人更名、换证后才能办理,这时就会受到限制。

还比如在房产买卖、赠与、互换等产权过户等情形时,也会需要继承了房子才有相应的资格。

房产拆迁补偿时,也会要求继承人先办继承公证等手续,否则,拆迁谈判找不到适格的谈判对象。而且,拆迁赔偿时,由于时隔多年,有些办理继承需要的关键证据可能灭失,会导致办理继承的难度加大,甚至无法办理;无法办理继承,意味着拆迁赔偿无法进行,无法取得赔偿款。

继承房产的过户手续

1、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3、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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