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经济适用房来源:楼团团2022-09-12 21:15:16
1、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经济适用住房产权为有限产权,土地未办理有偿使用,不得出租、出借,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经济适用住房的房地产权属证书上应注记为经济适用住房。
2、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需退出的,由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利用廉租住房专项资金回购。回购价按原出售价格每年扣减1%计算。
3、购买经济适用住房5年内,因继承、赠与或离婚析产等原因需要变动房屋产权的,受让人应当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购买条件,并经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批准,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原经济适用住房性质不变。
4、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经市住房管保障管理部门核准并办理以下手续可上市交易:补缴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包括:土地收益价款、相关税费及房屋差价等。
5、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购房差价的80%计算,依法办理相关房地产权属登记手续,并在其房地产权属登记书上注销原经济适用住房筑基,取得房屋完全产权。
1、买卖双方按照约定销售价格、交房日期、过户时间签署房屋买卖合同,并且在合同上签署姓名、地址、联系电话,盖私章,另外还要将房屋的详细信息(按房产证填写)填写完全。
2、申请交易,在房产交易咨询台领取网签号。
3、网签。在服务窗口领取存量房买卖合同信息表(自行销售的交易),并进行填写。这个过程需要注意合同中房屋的销售价款,因为过户契税缴纳的依据就是销售价。
4、网签后,在工作窗口领取房屋买卖合同资金划转声明、购房涉税申报核定(5年以上家庭少有住房证明)表等资料,为契税的缴纳做准备。
5、财政部门窗口缴纳契税、印花税等相关过户费用,并取得税费完税证明。
6、携带契税完税证明到咨询台领取登记过户号。
7、交土地出让金,也就是上市补交土地收益。
8、持相关资料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9、登记过户,取得房屋产权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