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户口迁移来源:楼团团2022-09-12 21:12:53
根据《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积分制入户需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45周岁以下;
2、持本市办理有效《广东省居住证》在广州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在有效期内。
3、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或创业并缴纳社会保险满4年。申请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社会保险计算在广州地区缴纳年限,外地转入社保、补缴社保不计算年限,重复参保期间不重复计算年限。
(2)已领取了失业待遇的申请人,其原失业保险参保年限纳入累计缴费时间。
(3)以往参加了非广州市城镇户籍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申请人,其缴纳非广州市城镇户籍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时间纳入累计缴纳时间。
4、在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核定积分总分数满100分申请人在“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已确认的积分总分值满100分,且不在积分异议或积分调整流程中。
5、根据《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近5年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不得申请积分制入户。此外,在技术能力、创新创业、急需工种或职业资格、服务行业、社会服务、纳税情况、表彰奖励等方面有贡献的,申请人还可申请加分指标。
1、《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申请表》:此表在积分制入户申报系统填报信息并提交成功后自动生成表中所填内容须真实准确申请人在“本人承诺”处签名。
2、本人户口簿及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1)户口簿(收首页及相关人员信息页复印件);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A4纸的同一面上);
(3)属集体户且无法取出原件的须提供集体户口簿首页、相应户口页复印件或提供其户籍地所在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验原件、复印件)。
3、学历证书及验证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4、合法稳定住所情况材料:
(1)政府、用人单位提供住房的出具分房证明、租赁证明(含单位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2)直系亲属拥有供其居住房屋的提供房产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借住证明原件。
5、《广东省居住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6、有效劳动合同(签订期限一年以上验原件收复印件)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创业人员验原件收复印件)。
7、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属于以下情况的还须提供:
(1)持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执业)资格(水平)证书人员须提供人事档案保存的评审表(或考核认定表、国家统一考试报名发证审批表)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或所在单位公章)。
(2)持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人员须提供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广州职称”频道的“证书查询”打印的成绩查询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