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备案登记的手续有哪些

分类:租房准备来源:楼团团2022-09-12 21:12:32

文章摘要: 现在为了租房的安全保障,也是为了出租房更加合法化,所以多地开始实行房屋租赁备案登记的手续,这样租户住起来也会更放心。

1、申请登记:房屋租赁当事人到房屋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管理机构申请登记,领取《贵阳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并如实填写。

2、验证核查: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部门审核《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明文件,身份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

3、办理登记:审查租赁当事人提交的证明材料,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用途、租金以及双方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后,符合条件的准予登记。

4、办理时限:相关证明文件资料齐全,经审查符合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条件的,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提交材料

根据《厦门市城镇房屋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厦门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第七条规定,提供以下材料:

1、出租房屋的权属证书或其他有效的凭证(原件、复印件);

2、房屋租赁合同一式三份;

3、初始、转租、承租人变更登记备案的需填写房屋租赁申请表一份;

4、租赁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

5、已完工交付使用,但还未销售的商品房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应提供土地使用证、主体竣工验收报告、开发商的书面保证(租赁期间如发生纠纷应负法律责任);

6、企事业单位房屋出租的,应提供单位法人(加盖公章)的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如委托下属企业或他人代为出租管理的,应提供单位法人授权(加盖单位公章)出租管理的委托书,受托人方可以自己的名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7、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交委托书(委托书未经公证的、委托人应书面保证、在房屋租赁期间发生纠纷,受托人愿意负法律责任);

8、共有房屋出租的,应提交共有人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没有共有人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时,来办理登记手续的共有当事人应书面保证,在房屋租赁期间发生纠纷时,愿负法律责任);

9、已抵押的房屋出租,应提交书面通知承租人复印件或出租人的书面保证;

10、转租的房屋应提交房屋所有权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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