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公积金来源:楼团团2022-09-12 21:10:33
公积金是可以每月进行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时需要携带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即可到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提取。提取公积金金额时可以提取公积金账户中10元以外的所有金额。若是购房为由提取,往往是可以将公积金划入到联名卡账户的。此外,若是租房为由进行提取,往往是3个月提取一次。
通常情况下,住房公积金的领取是需要满足条件才可以进行提取的。具体的条件有: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在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
(1)职工不得用同一份证明材料重复提取或弄虚作假套取住房公积金。凡发现采取欺骗手段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我中心将及时收回,并记录作为职工办理贷款时判断职工信用程度的依据。
(2)单位不按规定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的,职工可以凭提取证明材料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督促单位办理,单位经督促后,在15日内仍不办理的,管理中心将通过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程序或其他法律手段予以办理。
(3)配偶因购建住房、大修住房和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提取部分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的,除按以上内容准备本人资料外,还需要提供配偶关系证明(结婚证或能证明上述关系的户口簿,用A4纸复印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