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公租房来源:楼团团2022-09-12 21:10:13
公租房可以办房产证,以临河区公租房产权证办理为例,办理流程如下:
1、查询:住户持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薄、结婚证原件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住建局大楼2楼)13号窗口办理《不动产交易税查询证明》。
2、契税缴纳:住户持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薄、结婚证原件、《巴彦淖尔市廉租房售房合同》、购房交款收据、査询结果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5号窗口缴纳契税(银行卡缴纳)。
3、提交资料:住户持《巴彦淖尔市廉租房售房合同》、购房交款收据、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契税发票到所属小区物业提交资料,并填写收件清单和不动产申请表(1套4张)。
4、审核:物业公司经办人持办理不动产登记所需全部资料到区保障房中心进行资料审核,并登记、盖章。
5、办理:物业公司经办人持办理不动产登记所需全部资料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大厅办理不动产登记。
6、领证:物业公司经办人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大斤领取不动产证书,并向业主本人发放不动产登记证书,做好领取记录。
备注:单身、离异、丧偶人员需本人持所需资料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6号窗口办理不动产登记。另外,以上是以临河公租房办理流程为参考的,在实际办理过程中要以当地的规定为准。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2、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4、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十条:对登记为轮候对象的申请人,应当在轮候期内安排公共租赁住房。
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公共租赁住房需求,合理确定公共租赁住房轮候期,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轮候期一般不超过5年。